《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颁布,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和方式》[^1^]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是
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对于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法
爱国主义教育法共5章38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内容、部门职责、对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等。以下是对该法的简要介绍: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是指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的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的教育。该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 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该法还提出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
- 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该法规定,中央负责全面领导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央宣传部门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各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面向相关群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该法还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覆盖,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创新发展。
-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包括: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力弘扬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
- 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面向全体公民开展。该法还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的特点和需要,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对青少年和儿童要从娃娃抓起,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对公职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对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对村居民要加强乡土情怀教育,培养爱乡建乡的责任感;对代表性人士要加强示范引领教育,培养为民服务的公德心;对教职人员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养立德树人的使命感;对信教群众要加强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教育,培养爱国守法的信仰观;对港澳台同胞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养维护祖国统一的共识;对海外侨胞要加强中华文化认同教育,培养服务祖国发展的情感。
- 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该法规定了多种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措施,并发挥各类实践载体的作用。具体包括:利用红色资源、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场馆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国庆节和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日等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
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爱国主义教育的法律,对于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法
爱国主义教育法共5章38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内容、部门职责、对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等。以下是对该法的简要介绍: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涵目标。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是指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的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的教育。该法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国家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 爱国主义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该法还提出了爱国主义教育的总体要求:坚持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鲜明主题;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持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
- 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原则。该法规定,中央负责全面领导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央宣传部门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各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面向相关群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该法还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覆盖,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创新发展。
- 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包括: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深入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大力弘扬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创新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
- 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该法规定,爱国主义教育面向全体公民开展。该法还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的特点和需要,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对青少年和儿童要从娃娃抓起,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对公职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对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对村居民要加强乡土情怀教育,培养爱乡建乡的责任感;对代表性人士要加强示范引领教育,培养为民服务的公德心;对教职人员要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培养立德树人的使命感;对信教群众要加强宗教信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教育,培养爱国守法的信仰观;对港澳台同胞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养维护祖国统一的共识;对海外侨胞要加强中华文化认同教育,培养服务祖国发展的情感。
- 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该法规定了多种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的措施,并发挥各类实践载体的作用。具体包括:利用红色资源、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场馆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国庆节和重要纪念日、重大节庆日等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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